Tender announcement

招标公告

赤壁市公共汽车运输总公司新能源纯电动 公交车采购项目

时间:2019-03-20

项目编号: CBSZFCG-201903004

1. 采购条件

赤壁市公共汽车运输总公司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采购人为赤壁市公共汽车运输总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约1005万元(不含国家新能源纯电动客车补贴费用)

2.2采购内容:电动公交车 8M车长8.5M(30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采购要求;

2.3交货地点:赤壁市公共汽车运输总公司

2.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2天内

2.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05万元(33.5万元/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6付款方式:整车验收后三天支付总车价的80%,剩余20%在五年后(第六年开始)分三年等额支付。(此次招标是按照2018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价格执行的,如在车辆交付前国家政策发生调整引起的补贴退坡,按新政策执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严重不良行为;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天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是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必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3)所投车辆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批准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证能在湖北省咸宁市车管所上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赤壁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一项)网员注册。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5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1/cb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赤壁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4月12日0900 分,地点为: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1室(赤壁市河北大道新客运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人:赤壁市公共汽车运输总公司   

      人:何朝辉                     

      话:18607245117                

     址:赤壁市赤壁大道391号        

采购招标代理: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人:袁 浩 

    话:0715-5359543  

    址:赤壁市河北大道(人民医院对面)